非法盗采河砂千万立方米,被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近30亿
摘要:转自:南方都市报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6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发布10件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一起9人因非法盗采河砂1238万余立方米,被判3年至24年6个月不等刑期,限期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各项费用共计29.6亿余元。最高检介绍,北江大堤是国家一级堤防,也是广州、佛山等
转自: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6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发布10件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一起9人因非法盗采河砂1238万余立方米,被判3年至24年6个月不等刑期,限期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各项费用共计29.6亿余元。
最高检介绍,北江大堤是国家一级堤防,也是广州、佛山等粤港澳大湾区防御北江洪水的重要屏障。2000年至2018年,林某泉等9人长期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等非法盗采河砂,导致河床下降、河岸边坡不稳甚至坍塌,部分河段堤围出现明显地质灾害隐患。
2020年8月,检察机关对林某泉等人非法采矿部分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对本案生态环境损害结果进行评估,依据“恢复原状、价值替代”的原则,通过计算实施修复的费用作为生态损失量化的重要组成,评估核算损失合计29.6亿余元。
据介绍,法院判处林某泉等人三年至二十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限期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各项费用共计29.6亿余元,连带支付环境损害评估费用96万元,判决同时写明上述费用支付至佛山市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并在随案财物处理意见中注明优先履行公益诉讼判项。
最高检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时,与水利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水利部门专业特长和熟悉当地水利工作实情的优势,为有效查明案情和准确适用法律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后续水生态修复、水利设施保护等相关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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